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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挖矿”正被推向“断头台”

2022-05-19 10:19 作者:NOC 阅读量:31437

近日,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司法广东省司法部联合发布治虚拟货币‘采矿’设备的通知》。通知称,为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有效防范虚拟货币采矿活动盲目无序发展带来的隐患,将责令停止使用虚拟货币采矿设备,依法没收;情节严重的,报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广东省《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设备的通知》

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强对虚拟货币采矿行为的监管,广东出台相关政策是缩影之一。据了解,目前虚拟货币采矿以各种合法合规的名义,冒充数据中心采矿相对隐蔽,如福州创世纪公司,穿着数字经济,曾声称建设亚洲最大的单一数据中心,但从事虚拟货币采矿活动,最终被相关部门要求关闭。

鉴于此,国家和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禁止以数据中心的名义进行采矿。去年9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使用数据中心开展虚拟货币采矿活动。

去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的公告》,也明确表示报告范围包括虚拟货币采矿企业,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电价等优惠政策。

矿山(虚拟货币挖矿)伪装成数据中心。

此外,还有企业为虚拟货币采矿企业提供场地租赁服务,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采矿企业等,都是需要整改的对象。

实际上,各省市对虚拟货币挖掘采取了严格的整改措施,查处了多起虚拟货币挖掘违法案件。

今年3月,广州市发改委组织开展了广州市首次虚拟货币挖掘现场整治行动,成功取消了隐藏在电动汽车充电站的虚拟货币矿,查获了价值500多万元的虚拟货币挖掘专业矿机190多台。

今年4月,浙江省吴兴区发现虚拟货币挖掘行为,发现虚拟货币挖掘数据(总价值近300万元)存在121套设备。此外,吴兴区对虚拟货币挖掘的整改也不止于此。截至4月底,吴兴区已查处4起相应违法案件,查获132台挖掘设备,涉及金额350万元,可腾出约330吨标准煤。

今年5月,贵州西秀区多部门联合开展虚拟货币挖掘整治工作。在旧州镇东南盛丰家居建材城和新寨村猫洞组的两个矿山中发现了250台采矿设备,约2000张设备显卡,总价值约400万元。

许多省、市、地区还宣布对采矿实行不同电价,加快股票项目有序退出。仅今年4月,山西、四川、陕西就发布了相关通知。

其中,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虚拟货币采矿用电差价政策的通知,明确表示,自2022年5月10日起,虚拟货币采矿用电差价每千瓦时提高1元(含税),并根据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加强对虚拟货币采矿项目实际用电实施差异电价的通知》,指出自发布之日起,虚拟货币采矿活动各种用电实施差异电价,价格标准为每千瓦时(注:每度电)2元。

陕西省发改委网站发布的《关于虚拟货币采矿电价差异化的通知》明确规定,虚拟货币采矿电价为每千瓦时1元(含税)。

公开资料显示,自2021年以来,浙江、内蒙古、海南等地已决定对虚拟货币的采矿电价进行差异化,山东也征求意见。通过提高电价,消除虚拟货币的采矿活动。

这是由于虚拟货币采矿行为的巨大危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言人孟伟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虚拟货币采矿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没有积极的驱动作用,加上虚拟货币生产、交易风险越来越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促进高质量经济社会发展和节能减排产生严重不利影响。改善虚拟货币采矿活动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峰值具有重要意义。碳中和的目标。

因此,虚拟货币挖掘行为,未来,国家和地方将继续加强虚拟货币挖掘活动上下游产业链监管,禁止新的虚拟货币挖掘项目,加快库存项目有序退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帮助碳峰、碳中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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